网信办拟规:MCN机构须守法合规,违规者将严惩不贷

   时间:2025-01-10 18:28 来源:ITBEAR作者:钟景轩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该草案稿主要针对MCN机构的行为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生态。

根据草案稿内容,MCN机构被明确禁止直接或间接地组织、教唆、委托、协助其签约的网络账号实施一系列不良行为,包括制造网络谣言、制造负面话题引发社会对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渲染炒作突发案事件等。这些规定旨在防止网络信息的误导和滥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草案稿还强调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在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时,必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这一要求旨在确保网络内容的合法性和专业性,提升网络信息的整体质量。

对于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草案稿也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平台需要要求MCN机构办理入驻手续,并重点审核其经营主体登记、内容管理负责人设立、内容审核人员配备以及内容安全、人员管理培训等制度是否健全。同时,平台还需要在MCN机构入驻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为了加强日常管理,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需要定期组织MCN机构学习法律法规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平台还需要制定并公开MCN机构管理规则,以显著方式提醒告知机构需遵循的义务,并强化对网络账号与MCN机构之间的账号绑定、解绑等操作的审核流程。

草案稿还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根据MCN机构的合规情况、旗下账号数量及其粉丝总数量等指标维度,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防范信息内容风险。同时,平台还需要以显著方式在网络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该账号所属MCN机构的名称,以便公众监督。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平台规则的MCN机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将依法依约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警示提醒、限期改正、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纳入平台黑名单等,并向网信部门报告。对于严重违规的MCN机构,网信部门将依法依规纳入互联网黑名单,实现联动处置,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再次入驻平台。

草案稿还明确了MCN机构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义务,要求其进行合规审核并留存审核记录备查。对于网络账号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平台将依法依约处置其所属MCN机构。

网信部门将根据需要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和MCN机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要求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技术支持。对于不履行规定义务或履责不力的平台,网信部门将依据职责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措施。

整体来看,该草案稿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规范,有助于提升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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